民间有不少关于食物“相克”的传说,流行较广的有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,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,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,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,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,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,否则会引起中毒,甚至死亡。对于各种食物“相克”的传说,由来已久。
在我国东汉时代的大医学家张仲景的《金匮要略》一书中,提到有48对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,如螃蟹与柿子、葱与蜂蜜、甲鱼与苋菜等。这些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,比如说螃蟹与柿子都属寒性食物,要是二者同食,双倍的寒凉易损伤脾胃,尤以素质虚寒者反应明显。从医学营养学来说,螃蟹中的蛋白质是比较多的,而柿子中的鞣酸(所含的涩味)也很多。当蛋白质碰到鞣酸就会凝固变成鞣酸蛋白,不易被机体消化并且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,继而出现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现象,古人即根据这种现象作出了螃蟹与柿子相克的结论。
根据有关医学理论分析、中医辨证论治,以及个别患者的肠、胃道反应症状说明,在人们日常饮食中的确存在食物相克现象,并不是无稽之谈。然而,有关学者从众多的相克食物中,选择了混合进食机会较多的相克食物如花生与黄瓜、牛肉与栗子、蜂蜜与葱蒜等,作了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观察,结果也安然无恙。由此来看,人们只要在日常膳食中注重粗细搭配、荤素搭配、多样搭配的平衡膳食,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偏食、狭食、狂食某几种食物,一般不可能会发生食物相克现象。因此,对于食物相克现象,我们既不可全盘否定,也不要人云亦云。
今天,我们了解了食物相克的一般现象,以及各种食物之间可能存在的一些制约关系,有利于在家庭日常食物采购中趋利避害,通过科学合理的膳食安排,能有效提高食物营养素在体内的生物利用率,促进食物在体内发挥更高的营养价值,一举多赢。